浅论音乐的本质及其在电视记录片中的
功能与制作方法
秦 安 强
内容提要:电视记录片在当今的电视节目中独树一帜,占有很大的比重,本文试图以音乐艺术的美学特征为坐标,围绕音乐艺术的本质及其在电视记录片中的功能以及制作方式进行多层次的探讨。
一.音乐的本质及音画结合的合理性
电视纪录片或称电视纪录性节目,在当今欣欣向荣的电视节目大家园中独树一帜,它题材广泛,内容丰富,蕴涵深厚,具有多种独特的表现形式。从内容上讲,它既可以表现风土民情,名胜古迹,历史沿革,人民生活;也可以表现重大的社会问题及各行各业的人物传记等等。在形式上它广收博取,集电视艺术各种表现手法之大成,是当今荧屏中的主要节目形态之一。
视听艺术中声音和画面是不可分割的,电视记录片和其他电视节目一样,是在视觉和听觉的共同感知中展开的。音乐作为一种具有独立表现能力的艺术形式,在视听艺术中有着积极的、多方面的表现作用。它用自己极具魅力的独特手段对画面进行补充、深化、烘托和渲染,是电视记录片中的重要创作手段之一。黑格尔讲过:“情致,是艺术的真正中心 ……对于作品和观众来说,情致的表现是效果的主要来源。”可以说黑格尔的这句话概括了一切艺术形式最基本的特性,即艺术的抒情性。这也是音乐同一切艺术的共性之一。诗言志,也要抒情;绘画、雕塑要状形,同时在作品中也凝聚着雕塑家的感情,而作为综合艺术的电视文化,它集艺术形式之大成,不仅可以用充满感情的人物和情节来打动人心,还可以用新闻的、文艺的、记实的、政论的等等多种形式来传达它所要表达的思想内容。作为电视文化一个重要分支的电视记录片当然也不例外。
音乐虽然在塑造形象和表达具体的思想内容方面具有演绎性的美学特征,但它却是在表达情绪方面力量最强的艺术,它不仅善于表现客观事物在人的意识中引起的各种体验,传达出多种复杂的情绪状态,还能表现出它们最细微的变化及这个变化的动人过程。这个过程体现了音乐艺术的另一条重要的美学特征 —— 音乐的运动性。并由它构成了音乐同影视艺术的第二个共同性:作为时间艺术,它们都必须通过一定时间的持续运动来发挥其自身的艺术魅力。这两个共同性为二者的合作提供了充分的根据。
二.质疑“鲜明生动的音乐形象”
关于 “音乐形象”是否存在于整个音乐范畴中以及它的准确含义究竟是什么,许多中外音乐理论家都有过精彩的论述,对于这个博大精深的美学问题本文不作详细的阐述,但在电视记录片配乐这个领域中,如果也接受音乐作品具有 “鲜明生动的音乐形象”这一论点的话,那么这个领域的存在就失去了起码的条件。因为你无法想象,也无法做到让一个“鲜明生动的艺术形象”为另一个“鲜明生动的艺术形象”服务,更无法想象、无法做到让两个有可能不同情感、不同内容、甚至于不同民族、不同国籍,但是却同样“鲜明生动的艺术形象”在同一个时空里合二为一。那么既然记录片中的音乐能够同片子本身殊途同归,水乳交融,我们就有理由对加入到记录片中来的所谓“鲜明生动的音乐形象”提出质疑。
对于音乐应当这样理解:由于音乐以声音为主要材料,决定了演绎性和纯情绪性是它主要的美学特征。音乐不可能做到对现实生活的反映和再现,它只是音乐家抒发出自己对于社会生活或社会生活中某一事件的一种或强烈或温和的感受。比如贝多芬第五交响乐的主题,很多年来在许多包括权威性的音乐欣赏教材里一直把它叫做“命运在敲门”。这就是“形象”这个词在作怪,到现在很多群众说听不懂你们那洋调调,和这种解释法有很大的关系。你是好意:说的通俗点大家好懂,结果人家从头找到尾也没找见在哪儿有个敲门的声音。本来由于音乐的演绎性,同一段音乐一百个人听了,根据个人不同的经历、修养,会有一百种不同的感受,可是一千个人听完都没有找到哪里有敲门的声音,因为贝多芬决不可能用他的音乐去模仿自然的声音和形状。音乐的确也不具备这个功能,不承担这个任务。结果最通俗的一个作品,几乎可以说是通向交响乐的一座桥梁,就被这样拆毁了。让百姓们看着河对岸的音乐殿堂望洋兴叹。有些著名的音乐理论家一边说音乐作品具有“鲜明生动的音乐形象”,一边又说“音乐形象是音乐作品使听众在体验音乐的过程中产生联想,而在听众头脑中形成了形象”。如果说“鲜明生动的音乐形象”是在观众的头脑中想象出来的,那不是正好说明了它不是音乐作品本身所具有的吗?对于命运主题,你可以说他是命运在敲门,我也可以说他是惊涛拍岸,浊浪滔天,别人更可以说它什么都不是,只是涌动在胸中的一股澎湃的激情。只有对音乐作如是理解,它和记录片的完美结合才可能是顺理成章的。
三、音乐的多种功能在电视画面中的作用
第一,在大多数的情况下,仅靠画面的力量不足以凸现出内容所要求的复杂情绪,而“与情感有直接联系音乐”却能够深入到人物的内心世界,将角色的感情、思绪以及事件发展的剧烈波动表达的淋漓尽致。即使表现一般自然景物的画面也会被它罩上一层迷人的气氛,产生出巨大的令人陶醉的艺术魅力。第二,虽然现实的生活环境中没有音乐的存在,但音乐却能够发掘并表现出人们在特定的场合和环境气氛中切实感受到的韵律和节奏,使人犹如身临其境。因为在物质的大千世界中,声音和节奏是无所不在的,世界上几乎没有一个时空中是没有声音、没有节奏的,所以只凭三维空间的塑造会使人觉得飘渺、虚无有如幻景,只有声音的存在才会给人真实的立体感和深度感。这个声音当然也包括自然音响、环境音响和人声。所不同的是音乐凭着它自身丰富的抒情能力在电视片中所起到的烘托和渲染画面气氛和情绪、揭示人物内心世界复杂、细腻心理感触的作用是独特和无法替代的。请设想一下,如果在宁静的夜晚,你漫步在沙滩,深蓝色的天空皓月如银,水天相接的海面上波光鳞鳞,海涛轻松地拍打着岸边的礁石,海风阵阵凉爽、清新,当你完全沉浸在这美妙的夜色中时,就会感觉到除非有和这夜色同样美妙的音乐,否则不足以表达你此时此刻的感受和心情。所以,音乐在抒发人类感情方面所发挥的威力,是任何最好的语言都无法比拟的。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是音乐赋予了画面以灵魂和生命。这并非夸大其词,人物的内心世界不就是他的灵魂,而节奏和韵律所象征着的不就恰恰是生命的运动吗?
音乐情绪的烘托渲染不仅会使画面形象更加突出和丰满。同时音乐还具有影响画面情绪基调的作用,能够使人产生出截然不同的感受和效果。比如画面上一位少女独坐海边静默沉思,如果分别给它配上“喜”或“悲”这两种不同情绪的音乐,其让人产生出的联想肯定是不同的。由此看来不同的音乐会左右画面的内在情绪,使之产生截然不同的效应。可以做这样一个试验,当你在家里看电视碰到一个紧张激烈的情节时你把声音关掉,这时你以为是被情节调动起来的紧张情绪突然间神奇地消失了,消失的无影无踪。可见音乐之于画面情绪的强化作用是十分突出的,它对记录片乃至电视剧创作来说都是最有效果的一种艺术手段。
不要勉为其难的让音乐去描绘、去造型,利用音乐的旋律、节奏、和声、织体、音量、音色的变化等手段着力抒情,使它们在电视记录片中得到的充分运用,就可以使电视片静中有动、景中有情、更具活力。曾有好多的优秀专题片都为我们证明了这一点。如早先拍摄的《话说长江》到最近播出的系列片《江南》等等。都是巧妙的运用了音乐的情感作用使片子的内容得以深化的典范。
我国著名美学家李泽厚对音乐的美学特征曾有过这样的论述:“音乐反映现实的原则不是摹拟,而是比拟;不是描写,而是表现;不以如实地再现为主,而以概括的表现为主。它主要不在于描绘特定的事物、情景,甚至特定的具体的欢乐悲伤,而在于去表现悲欢等概括的情感世界。”由此可见,在具有明确形象的电视片中,音乐的存在不是为了“塑造鲜明生动的音乐形象”而是要让它的抒情性更加充分发挥自己的特殊功能,努力挖掘最能激起人们感情共鸣的深度。从这个观点出表达发,我们再谈谈音乐的另一个美学特性:音乐的概括性。
音乐的概括性是由于音乐有确定性的一面和演绎性一面而产生的。音乐只善于刻画人类的内心世界,表现人们的情绪状态,并借助相同的情感体验联想到一定的形象,对于表现更为具体的事物则不是音乐应当承担的任务。这一点它不象绘画和雕塑那样可以再现可见的视觉形象,也不象文学语言那样能够对事物的形态及发展过程进行具体的描述,但它同其他艺术形式相比,却有一种抛开具体的描绘和表达,通过特定的意境,对人物性格、感情以及全片总的情绪和精神给以高度概括,进而引发出观众哲理性的思考。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音乐的概括功能比其他的艺术门类要突出的多。音乐既然具有如此强的概括功能,那么我们在制作电视专题片中,就不应该仅仅以解释画面的表面情态为出发点,而只有在编导或音乐编辑的努力下,深入体验和挖掘片中人物的内心世界、准确把握作品主题,把音乐提高到写人与人的感情、感受、思绪,提高到写出作者对作品主题深刻认识,并以与画面不同的角度去反映人物思想,深化作品主题的高度时,才能使音乐从画面的表面气氛中解放出来,又同画面做到“珠联璧合,相映生辉,”进而使音乐的美感得到升华。此外,概括性还表现在为一部专题片设计主题音乐时,除了要求音乐能概括整个作品的主题思想及情感的类型和走向外,还要求音乐能概括片子的时代特征、民族、地方色彩和整体的艺术风格。
音乐创作一经同影视艺术结合,就不再属于单纯音乐的范畴,而形成一个新的概念。它既不是独立的音乐作品,又不是仅仅为了说明画面内容的被动因素,而是发挥音乐的特性成为综合艺术中不可缺少的艺术表现手段。在这里,音乐同画面相辅相成、殊途同归,从不同的侧面达到了共同为作品主题服务的目的。
四、电视记录片音乐的编配方法
电视专题片的内容主要以记实和叙述为主,很少有戏剧冲突,所以音乐在记录片中主要起着抒发情感、渲染气氛、刻画形象、描绘景物和激发联想的作用。因此音画统一在视听艺术中是最具广泛意义的音画组合方式。通过听觉手段深化了视觉形象的情感内涵,加强画面的表现力,获得情景交融的艺术效果,使电视画面更丰满更感人,从而深化了作品的思想内容,使更多的电视观众得到感染。
音画统一的原则,就是从整部片子来看,音乐首先应该和作品内容的时代特征、民族特色、地方风格、人物个性、生活风貌,以及作品的艺术风格相统一;其次,局部或片段,则要求音乐和画面在情绪、气氛和内容上的统一。如喜庆的画面内容配上欢快的音乐,痛苦悲伤的情景则要配上低沉哀怨的旋律等等。比如纪录片《周恩来外交风云》中,一开始在讲述中国革命圣地延安的情况时,就编配上了与之时代背景相吻合的陕北民歌;而当回忆周总理访问缅甸时,则配上了与之相统一的缅甸的民族音乐等;在文献纪录片《彭真》第一集《万里关山》中,当介绍到1926年春,天津总工会等所有公开革命团体均遭查封,大批共产党人被捕入狱的情景和1929年由于叛徒的出卖,彭真等大批领导人被捕并判重刑,这时伴随画面的是一段低沉缓慢的音乐,烘托了画面的压抑感和沉重的气氛。这种音画统一的组合方式,极大地丰富了画面的表现力,增强了作品的艺术感染力。
在具体的技术操作上需要注意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注意配乐中的风格把握
每部片子都有自己的风格,而音乐风格的差异会对节目风格的形成产生很大的影响。同样的画面如果使用不同风格的音乐,会产生不同的表达效果。因此在为专题节目配乐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握音乐对节目风格的影响。首先,由于画面常常具有多义性,而音乐就其风格而言具有一定的确定性,对画面起到一种提示作用,所以在配乐时应注意音乐旋律风格的统一。不能只考虑音乐的情绪是否合适,因为即便你的音乐情绪完全对路,而音乐风格的混乱将必然导致整个作品风格的混乱。举一个极端的例子:如果你把一个表现黄河流域风土民情的专题片配上西南少数民族风格的音乐,其结果可想而知。其次,还应当注意乐队的选择及配器、调式风格等特征的大致统一,如果时而使用民乐,时而又使用管弦乐,时而用民族调式,时而又用西洋调式,那么即便旋律的风格是统一的,给观众的感觉仍然会是混乱的。其结果必然影响整个节目统一风格的形成;只有将统一的音乐风格贯彻于节目中的始终,才能与片子的内容很好的融为一体,营造出恰如其分的情绪和意境,使音乐的作用得到有力的张扬。
注意配乐中的音色把握
一般来说,电视片配乐主要以器乐为主,声乐作品运用较少。配器的精炼、通俗、清淡是它的一般规律。这主要是由于在音乐与解说、音响交错或混合出现时,浓重的音乐常常会造成声音的相互干扰。所以,不管使用什么乐队,不管旋律是什么样的风格,都力求织体不要过密,声部不要太多,多用开放性和声,少用密集性和声,要考虑不断的有语言加入和有音响加入时不至于喧宾夺主。同时还要考虑片子的解说是男声还是女声,女声穿透力强、声调高,音乐的中低音声部可以略厚些,而男声朗诵声调低沉,音乐的使用就应当尽量避免中低音乐器,以免与人声在相同频率的声部进行而使得朗诵显得浑浊不清。但在重场戏、重点段落以及没有人物对话或解说词的位置,可以加入一些和声浓重的音乐,以突出音乐的表现力。
3、注意音乐与其他音响的比例
在电视片的最后合成阶段,要对所有的声音加以宏观和总体的调节和控制,不能像独立的音乐作品那样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自由的调节音量。在专题片中如果遇到两种或两种以上声音同时出现时,必有一种声音为主,一种声音为辅,当人物对话或采访解说与音乐同时出现时,音乐必定以背景声出现,而当片子在渲染气氛、抒发情感、描绘景物时,则主要靠音乐来起作用,这时要把音乐推大,让它充分发挥作用。在这里需要特别提出的是,最好的办法是不要等片子做出来以后再让音乐编辑去见缝插针,找地方去往里边灌音乐。作为专题片的编导,应当在前期策划阶段,就把音乐作为一种重要的创作因素考虑在内,给音乐留下表现的空间,同时也就是给自己的片子留下了抒情和耐人寻味的余地。
4、音乐与画面在结构上的协调
电视片音乐不能遵循独立音乐作品常规的法则,比如运用起承转合或者单三、复三等完整的曲式结构,而是有很大的随意性,哪里需要就在哪里出现,呈散文式的风格。独立的音乐作品通常是作曲家在积累生活经验的基础上自身灵感的产物,是主动创造的结果。但电视专题片则是先有画面后有音乐,画面为主,音乐为辅,音乐是受画面制约为画面服务的。它的音乐通常都采取运用现成的音乐资料进行编配的方式进行。选乐配乐作为一个主要的创作手段,就是从长期积累的音乐素材中选择、加工,通过把各种素材巧妙的截取,组合成一种新的旋律,新的表现手法。这是采用最多也最有效的一种形式。但这同时也要求音乐编辑和电视片编导都要努力学习掌握更多的音乐理论知识,才能不断挖掘、不断创新,做出别具一格、耳目一新的节目来。如果总是用一些一般化的所谓“万能音乐”来制作节目,观众自然会缺少新鲜感而感到乏味。
由于大部分的配乐都是在电视片画面完成之后进行的,所以音乐编辑或作曲家的创作流程应该是这样的:第一件事就是反复看片子,要根据编导的构思了解和熟悉片子的主题内容,确定音乐的风格、情绪,选定所需音乐段落的起点、落点,把握所需音乐时间的精确长度。然后拟出一个详细的设计方案,再根据具体要求进行细致、一丝不苟地审听音乐,选择适合片中情绪需要的音乐段落,并根据需要对不尽人意的音乐段落进行加工剪辑后,才能进行最后的合成。
为了使音乐能与画面的配合天衣无缝,除需要在风格、节奏、内容、情绪上保持一致外,还必须在长短上使它们相吻合,办法是在画面结束的同时,不立刻切断音乐。而是渐渐减低音量,以缓和观众对不完整音乐的感觉。但这种办法不宜在片尾使用,尤其是如果片子的规模较大,有一个辉煌壮丽、振奋人心的结尾时,使用减低音量的办法,显然会和内容的要求不相吻合。在全片的结尾还是应当下点功夫,运用结构完整的音乐,使全片具有辉煌稳定的终止感。
5、掌握音乐运用的目的性
在记录片中为了有目的地突出音乐的表现力同时更好的为内容服务,我们应当有目的、有选择地使用“背景音乐”,而不是从头到尾自始至终的填充和灌满音乐。音乐的出现应当让人感到此时非音乐不能解决问题。如果我们把整个片子当作一部交响乐,那么音乐就是其中的一个声部,在一部音乐作品中,包括主旋律在内的任何一个声部都不会是从始自终都存在的,它要从作品的总体结构出发去设计,使每一个声部都成为整个作品有机的组成部分,而不是游离于作品之外的孤立存在物。从头到尾灌满音乐不仅不能发挥音乐强化感情的作用,反而会减弱片子的真实性。因为在某些记实性的场景中,运用同期声的感染力会比音乐使观众感觉更加真实。因此“背景音乐”要用的简约凝练,比自始至终的音乐填充更具新鲜感。曾经有人作过这样的试验,把一个灌满音乐的片子放给一个观众看,看完以后问他听到了什么样的音乐,这位观众想了想说:这个片子里有音乐吗?从这个例子里我们可以悟出一个道理:自始至终充满音乐等于自始至终都没有音乐。音乐作为专题片创作中的一个重要的构成因素,不仅要求音乐编辑要懂画面、懂结构、懂得蒙太奇,从而以此为基础来研究解说词、自然音响与音乐在电视作品中的综合运用,同时要求电视编导要懂音乐风格、懂音乐结构更要懂音乐的情绪,作到善于支配观众的耳朵犹如善于在画面中支配他们的眼睛一样,才能运用视听艺术中的各种因素作出整体的设计,共同创作出这部特别的“交响乐”。
6、音乐的剪辑
记录片音乐段落的过渡要自然,不要有明显的间断点,如需将两段音乐衔接时,它们中间的接口一定要找准节奏,最好在一个完整的乐段或乐句结束的地方衔接,并且根据音乐节奏和旋律的走向将两段之间的关系调顺自然,才可能不露痕迹。不能随心所欲任意卡断。音乐的分段不同于画面,画面比较直观,是点状连续,有时一两幅画面就可以说明一个问题,而音乐由于受时间艺术的特性所规定是线状连续,通常一两个乐音根本表示不出什么,需要有一个相对较长的运动过程,最少也要两个或更多的乐句才能表达一个比较完整的情绪。有些编导要求音乐编辑根据画面频繁的转换音乐情绪是不合理的,是违背音乐艺术的基本规律的。从这个意义上我认为让专题片的编导去学习和掌握一些空间和时间艺术、再现和表现艺术各自不同的美学特征和它们独特的艺术规律是很有必要的。
五、未被开发的创作空间
以上我们遵照音乐的美学特征,简要的阐述了它在电视记录片中的功能和作用。其实音乐在电视片中的作用和制作方法远远不止这些。尤其是“音画对位”的创作意识还没有得到电视编导们应有的重视,因此在电视专题片中也还远没有得到充分的运用。这种创作方法在我国的古典文论中早有精辟的论述。明末思想家王夫之在《船山先生集》中就曾讲过:“以乐境写哀,以哀境写乐,倍增其哀乐。”可见我们的古人对这种方法早有认识。他们早已意识到“对位”比“统一”更具魅力。一段优美的旋律可以深刻的反映出心灵的痛苦,反过来在表现美好事物的画面中,出现与视觉形象并不协调的哀怨的音乐,亦可造成情绪上的强烈对比,从而使画面更有冲击力。因为从哲学上讲,任何事物都充满着矛盾运动,矛盾的 双方相互依赖,又相互斗争,因此推动了事物的发展。如果我们能够将这个对立统一的哲学原理运用于电视片的音乐编配中,有意识地拆散音乐同画面的正常联系,使之相反相成,拓展我们的创作空间,一定会产生出更加强烈的艺术效果。
音乐和其他的表现元素以各自不同的优势,为塑造共同的形象,在电视记录片创作中相互结合,产生了新的变化,形成了新的特点,它有规律可循,需要我们努力学习,认真研究,在实践中不断的摸索经验,努力将音乐这个被称为“人类艺术王冠上的明珠”合理有效的纳入电视艺术的轨道,随着电视艺术的蓬勃发展,相信我们的电视工作者会在实践中不断的总结、探索、在艺术上不断的更新观念,在创作上不断的刻意求新,一定能创作出更多、更好的电视记录片,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审美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