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起诉腾讯获赔43万元因为两家的知名度上到热搜,具体事情是阿里文化对于腾讯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的一个纠纷,目前的民事判决出现。两家纠纷点在于原告阿里文化诉腾讯相关公司通过分开合作的方式擅自向用户提供《五月天第一张创作专辑》等10张音乐专辑的网络传播服务。经法院审理判定,阿里文化获赔经济损失及制止侵权的合理开支合计人民币43.2万元。
1月15日,阿里文化起诉腾讯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公布。原告阿里文化诉腾讯相关公司通过分开合作的方式擅自向用户提供《五月天第一张创作专辑》等10张音乐专辑的网络传播服务。
裁判结果为,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应赔偿原告阿里巴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制止侵权的合理开支合计人民币432000元;驳回原告阿里巴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其他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合计人民币39600元,由原告负担31680元,被告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负担7920元。
音乐著作权是音乐作品创作者对创作的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明星、艺人、个人不得未经过原作同意,在演唱会,电视节目,网络直播,公共场合 等,进行翻唱歌曲,或恶搞、改编原作歌曲,否则会遭到原作公司起诉赔偿巨额侵权费用。音乐著作权是指音乐作品的创作者对其创作的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音乐作品的表演权、复制权、广播权、网络传输权等财产权利和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精神权利。
著作权法规定的音乐著作权的保护期指的是音乐作品的词曲作者、改编、翻译等创作者对其创作的音乐作品享有专有权的保护期限。保护期限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过了保护期的音乐作品可以免费使用,但作者的署名权、保护作品的完整权、修改权等人身权永远受保护。
阿里起诉腾讯获赔43万元是因为两者在音乐版权上的纠纷。接下来看看阿里和腾讯之间的有什么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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